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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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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向法院支付令的条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并没有下落不明、要向有管辖的法院申请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期限一般没有特别规定。

  一、法院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尚未到期或者虽然到期,但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也就是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肯定。

  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督促程序的简捷性决定了在整个督促程序中,对债务人而言,唯一的权利就是对支付令的书面异议权,如果支付令未能送达债务人,则债务人无法行使其对支付令的异议权,因此,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就成为适用督促程序的必要条件。但是,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的,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6.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指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请求的事实及理由、向特定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表述。

  7.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支付令异议被驳回了怎么办理

  支付令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支付令申请被驳回的原因一般有:当事人不适格;债权人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等。

支付令申请

  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法院申请的期限并没有规定。

  但是要注意的是,法律对支付令异议的期限进行了规定,异议期限如下:

  1.拖欠属实的,可以在支付期限内(1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依照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无效。因此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用人单位如果认为支付令所说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对支付的数额或者支付的理由提出异议,而不能“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等理由提出异议,更不能提出口头异议。

  3.如果用人单位在15天之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15天以后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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