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在遗嘱继承纠纷中是否可免出庭
遗嘱继承纠纷案被告可以不出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出庭,依法参与庭审,进行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嘱继承纠纷起诉多久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产继承诉讼立案后三个月或六个月久判决。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是3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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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继承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因遗嘱继承产生纠纷的,应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的当事人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质疑遗嘱真实性的当事人证明存在影响真实性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