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这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
1.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生活需要;
2.子女因上学、患病需要增加;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开始支付的日期是何时
抚养费从双方约定好的时间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开始时支付。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不履行支付抚养费是否触犯刑法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给抚养费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抚养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抚养义务人,犯罪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当事人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内容支付抚养费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应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