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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争议的案件根源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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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后财产争议的案件根源一般包括婚约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是夫妻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财产争议的案件根源是什么意思

  1.婚约财产纠纷;

  2.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离婚纠纷;

  4.离婚后财产纠纷;

  5.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6.婚姻无效纠纷;

  7.撤销婚姻纠纷;

  8.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9.同居关系纠纷等。

  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的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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