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女儿抚养费怎么解决问题
当事人可以就支付抚养费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去法院起诉。
首先,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其次,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
具体而言,需要以下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无须另行起诉。
三、支付的抚养费可以抵个税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能享受个税抵扣。
父母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后,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