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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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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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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姻无效的判定标准是男女双方有重婚的,或者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双方名义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婚姻无效的申请程序是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一、婚姻无效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婚姻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1.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

  2.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3.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

  1.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依法递交婚姻无效申请书;

  2.确定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3.接受法院的审理;

  4.法院作出判决。且做出判决的,需将判决书送达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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