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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是否构成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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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恶意讨薪是构成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果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则是会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如果恶意讨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则是会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恶意讨薪是否构成劳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恶意讨薪是违法行为,属于监察部门管理的范围,但如果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由公安机关介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当向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而不是采取违法行为讨回工资。

  二、恶意讨薪属于敲诈勒索罪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的恶意讨薪,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恶意讨薪,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恶意讨薪的行为有哪些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

  2.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

  3.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

  4.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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