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效签署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有效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事项是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反映;
3.合同的签订过程和内容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有效期限如何界定
合同有效期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如果没有法定无效事由、可撤销情形、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形,合同效力直至履行完毕。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合同有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有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有:
1.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
2.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
3.合同的成立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责任为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