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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露脸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31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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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探讨不露脸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同时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你解答关于肖像权的疑惑。我们将从肖像权的定义、法律保护和侵权案件管辖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不露脸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是指个人拥有对其形象进行商业使用或公开传播的专有权。

  在不露脸的情况下,是否侵犯肖像权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未得到肖像权人的明确同意,即使照片中的人脸被遮挡,但照片中的人身形、服装、动作等特征仍然可能被认定为肖像,进而可能构成侵权。

  二、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的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

  1.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一千零二十条也规定了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目的,可以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三、肖像权侵权案件管辖

  肖像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果你对肖像权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咨询法律专家,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同时,也请关注我们后续的肖像权专题内容,带你深入了解肖像权的法律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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