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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合同纠纷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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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个关于出版合同纠纷的案件,以供大家参考。

  沈某和因与北京出版社发生出版合同纠纷及侵犯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XX》是沈某和创作的京味系列长篇小说,前6卷《鬼亲》等均由被告出版发行。1999年11月,双方通过订立图书出版合同,约定原告将小说《XXXX》后3卷《坤伶》、《戏神》、《闺梦》等在国内外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的中文本专有使用权授予被告,被告应于2000年6月前出版上述作品,并按8%的版税支付稿酬。

  合同订立后,沈某和依约向被告交稿,而被告却未按期出版上述作品。后经协商,沈某和同意由被告继续履行出版合同。2000年7月,沈某和发现被告出版的这3本书中,被告未经他同意,对他的作品进行了大量修改和删减。他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还严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在读者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毁坏了原告作为京味小说作家的声誉。

  200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北京出版社自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销售《闺梦》一书,并销毁库存的该书,修改后重印8000册;北京出版社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就《闺梦》一书的侵权行为向沈某和公开赔礼道歉,并为《坤伶》、《戏神》两书印发勘误表;向沈某和支付《闺梦》一书380册的稿酬729.6元及合理损失56.8元。2001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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