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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单、邮件单和进口货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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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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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单[Tracer] 卸货时发现货运事故时,为追查原因、明确责任向装货港、各挂靠港、船公司和载运该货物的船舶发出的表格式调查函。内容包括发生货运事故的货物提单号、标志、包装、件数、托运人姓名、事故情况和卸货情况等。查询单分查询联(甲联)和答复联(乙联)两联。被查询的单位收到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填人答复联寄回查询单位。(见式样3—73)

邮件单[Post Bill] 船长在船舶离港前委托船务代理公司代为邮寄信件或明信片的委托单据。邮寄费用由船东负担。(见式样3—74)

进口货物通知书(Advice of Import Goods] 货运代理单位根据订货公司合同副本向收货单位发出的到货通知单。寄单时附寄有关货物单证,由收货单位签收回单后退回。本市收货单位待船抵港卸货后,凭货运代理的通知前来提货;外地单位则由货运代理部门代为发运至收货单位所在地。(见式样3—75)

提赞担保书(Delivery Guarantee]银行根据进口人请求出立的代替提单而先行提货的担保文件。在托收业务中,当货物先于提单到达目的港时,进口人为了及时提货.就向银行出具保函,请求银行以保证人的身份向轮船公司出立担保书,代替提单先行提货。待提单收到后向轮船公司补交提单换回担保书。在进口人向银行出具的保函中,既要向银行担保提货后愿负一切责任,又要声明进口人以被信托人身份代银行保管商品的诺言。(见式样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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