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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残的概念及船残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0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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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残是指进口货物在装船至卸货前的过程中船上发生的残损。船残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船残一般由于下述原因致使货物受损:
  1.船舱条件不适宜载货,如船体陈旧,年久失修,船舱不密,水舱漏水,水管锈蚀,裂缝,断裂、脱焊,货舱不清洁、不干燥或有异味、虫害等;

  2.船舱设备不良,如缺乏通风设备,造成货物污水渍损,覆盖用帆布数量不足或有破洞等;

  3.配载不当,如没有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进行配载,使有些商品相互串味等;

  4.积载不良,如没有采取合理的加固、绑扎、隔离、隔层、铺垫、通风、衬垫等有关的保护措施;

  5.冒雨冒雪装卸货物;

  6.船员在航程中没有注意管好货载,以及发现有问题时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凡是清洁提单,大副收据没有批注,发货人并未提供保函的进口货物,而卸货港理货单上却有船方签认的货损,一般都属于船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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