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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的退税申报和对外投资的货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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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9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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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的退税申报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可按月向当地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在 报关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提供下列 单证 :

  (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消费税专用税票。

  (3)外销发票和销售货物发票。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的船长签名方为有效。

  (4)外汇收入凭证。

  对增值税、消费税应税出口货物,应分别申报退税。

  (二). 对外投资的货物如何申报退税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在货物 报关 出口后,可向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时,还需提供下列 单证 和资料:

  (1)对 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复印件);

  (2)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3)购 进出口 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

  (4)出口货物 报关 单( 出口退税 专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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