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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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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9月17日以2008年第101号公告宣布自9月17日起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同时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验资格。 公告要求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公告还要求,被停止出口食品免验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使用出口免验牌证或作相关宣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1号 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项下“食品药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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