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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报关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8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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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口企业(或委托外贸运输公司)根据进口单据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等。如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还需随附商品检验证书。货、证经海关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本文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与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基本相同,下面仅就进口程序的特殊方面加以详述。

  1.进口货物的申报时间和期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货物进境前,要作好申报的准备;收到提货单证后,就可以向进口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口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14天期限末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每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CIF价的0.5%。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还没有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

  2.进口报关时应交验的单证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提货单;

  (3)发票、箱学;

  (4)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

  (5)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产地证和其他有关单证;

  (6)对列入国家法定检验范围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动植检、药检、文鉴等),在申请时应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

  3.进口关税

  进口货物根据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进门完税价格=(FOB+运费)/l—保险费率x(1+保险加成)

  进口关税;进口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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