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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癌症患者有补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5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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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就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病症的,对于这个病症如果购买了相应的保险的就是可以索要相应的保险费用的,除此之外也是可以在符合条件下申请财政局补助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政局对癌症患者有补助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政局对癌症患者有补助吗

  一般来说,癌症病人民政局是没有补助的,但如果患者属于以下八个范围,可以申请补助。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为:①城乡低保对象;②城市“三无人员”;③农村“五保”对象;④城乡孤儿;⑤在乡重点优抚对象;⑥城乡重度残疾人;⑦民政部门建档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如果患者经医保保险保险后,自付部分仍然较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申请救助:一是向户籍地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二是在户籍地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申领填表申请社会救助基金救助;三是向当地慈善会申请慈善救助。

  

  二、医疗保险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三、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政局对癌症患者有补助吗的全部内容。癌症患者的补助也是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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