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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怎么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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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职工保险有一项是属于工伤保险,这项保险是在员工的工伤的时候进行赔付的,很多的人其实对于保险的补偿金额其实是不清楚的,可以好好了解一下,所以工伤保险怎么补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工伤保险怎么补偿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 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 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 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 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 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 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 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三、工伤保险应遵循哪些原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1)无责任补偿原则,又称无过失补偿原则。它包含两层意义:一是无论事故伤害或者职业伤害责任属于用人单位、其他人或者遭受事故伤害的本人,受伤者应得到必要的补偿;二是这种补偿责任不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是应由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承担。这样做,既可以及时、公正地保障工伤待遇,又简化了法律程序,提高了效率,使用人单位解脱了工伤赔偿官司,有利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按这一原则建立的工伤保险制度,基本消除了用人单位责任保险的弊端。

  (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这是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原则,也是工伤保险的一个重要特点。建立工伤保险制度,首先是要通过法律、法规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采取互助互济的办法,分担风险;其次是在工伤待遇分配上,国家责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这种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调剂。它减少了部分企业、行业因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负担,从而缓解了社会矛盾。

  (3)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区别之处。由于劳动者在生产中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可能付出鲜血甚至生命,所以用人单位负担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在各国已达成共识。

  (4)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在制定工伤保险制度,发放待遇时,应确定因工和非因工负伤的界限。职业伤害与工作或职业病有直接关系,医疗康复、伤残补偿、死亡抚恤待遇均比其他保险水平高,只要是工伤,待遇上不受年龄、性别、缴费期限的限制。因病或非因工伤亡,与劳动者本人职业无关的事故补偿,许多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比工伤待遇低得多。

  (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工伤事故一旦发生,补偿是理所当然的,但工伤保险最主要的工作还包括预防和康复工作。世界各国均把加强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时及时治疗,促进职工早日康复并使之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看成与补偿同等重要的方面来抓。

  (6)集中管理原则。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无论从基金的管理、事故的调查,还是医疗鉴定,由专门、统一的非营利的机构管理是各国普遍遵循的原则。职业伤害保险管理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基金独立管理使用,但在行政管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同属一个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对因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职工,职工和遗属在得到补偿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伤害者“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对供养的遗属根据人数要长期支付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补偿原则,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为了区别不同伤残和职业病状况,发放不同标准的待遇,·各国在制定工伤保险制度时,都制定了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事故伤害和职业伤害的职工受害程度予以确定。

  (9)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发生工伤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与职工的直接经济收人相关,即职工的工资收人。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水平,也直接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必须给予及时的较优待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收人以外的其他经济收人的损失,包括兼职收人、业余收人等。这部分收人不是人人都有,是不固定的额外收人,因此,这一部分收人不列人工伤保险的经济补偿范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工伤保险怎么补偿的相关介绍,工伤的补偿是有一定的补偿标准的,对于这些标准其实是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的,这样在面对与这些工伤补偿的问题可以很好的处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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