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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被辞退有医疗补助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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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意外,受伤的情况,如果意外受伤的话,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积极的去治疗,防止自己的身体受到损伤。那么如果我们治疗过后被辞退的话,能够获得哪些赔偿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期满后被辞退有医疗补助金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医疗期满后被辞退有医疗补助金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5-10级(根据2002年4月5日发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仅有5-6级),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二、工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大致范围,地方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伤,制定不同的停工留薪期。

  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期满后被辞退有医疗补助金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我们想要获得补助的话,只有符合补助的标准才能获得。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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