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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用去哪里报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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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育费用去哪里报销

  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女职工或其所在企业需要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3.对于急诊生育费用报销,参保人员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在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4.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二、急诊生育费报销材料

  在报销急诊生育费用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

  1.对于未办理《就医确凭证》且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情况,需要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2.对于已办理《就医凭证》但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的情况,需要携带《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等材料。

  三、特殊情况报销说明

  除了常规的生育费用报销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产后并发症治疗费用报销,需要出具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以及《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对于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出具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以及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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