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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省内转移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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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保省内转移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下:

  1. 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 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 转移地的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参保人员办理接入手续。

  

  二、社保省内转移怎么办理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社保省内转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 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 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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