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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什么保险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06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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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身保险合同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后,在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而出现生病、残疾、死亡等情形时,保险人应该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一、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什么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后,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年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或年金。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及《保险法》第52条、62条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清醒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其主要法律特征表现在:

  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

  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衡量,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为任何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1.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一定年龄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支付保险费。人寿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类型;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或者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以附加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者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3.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者造成残疾或者收入损失为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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