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司注销后孕妇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1 11:31
人浏览
导读:公司注销后,支付孕妇工资、生育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孕妇本人自己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公司注销后孕妇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要将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及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孕妇职工。若是有购买生育保险,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注销后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注销后应当支付孕妇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公司注销后孕妇社保关系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注销后孕妇社保关系分以下情形处理:

  1.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孕妇一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

  2.灵活就业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人社局,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