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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车没买保险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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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主要讨论了公车未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等问题。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可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因公车未购买保险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一、开公车没买保险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如果公车未购买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将由驾驶该公车的驾驶员自行承担。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2.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也就是说,即使事故并非由该驾驶员直接造成,他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依照规定投保,同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3.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补办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被及时退还机动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周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一般情况下,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但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4.如果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如果你对公车保险问题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咨询法律专家,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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