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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保险单未过户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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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丰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保险理赔案。其特殊之处在于,出事车辆只办理了过户手续,而没有办理保险单过户手续。出事车主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6000元。

  原告郑女士诉称,2006年4月15日晚,她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追尾上一辆捷达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她负全责。此次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后经法院调解,郑女士赔偿了3500元。出事后,郑女士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因4月16日是星期天,她4月17日去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她买车时车辆保险单没有过户为由,拒绝赔偿。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该车原车主虽然在保险公司投了保险,但4月17日郑女士到公司报案提出索赔时,公司对行驶本进行审查,发现该车于2006年3月过户,但保险单没有过户。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能赔偿。

  原告郑女士则认为,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都证明车是自己的,保险单上保的也是这辆车。买车时,自己只拿到了保险单,但不知道有必须过户这一保险条款,原车主也未告知。郑女士说自己是当天交车当天过户,以为办完车的过户手续,保险手续就自动过户了。郑女士还说,在保险公司拒赔后,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4月25日,她已到保险公司变更了手续。

  对过户车辆,保险单变更前的这段时间怎样定性?保险公司认为,这段时间应是保险中止的时段。根据保险条款,没有保险公司当时定损的,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所以,保险公司认为,原车主上保险时,公司已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一起交给了他,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的责任。原告过户时没有拿到保险条款,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庭没有再主持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 李 力

  6月20日晚中国进口铁矿石长期合同涨价落定19%后,一直闭门总结经验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下称“协会”)昨天终于出面表态,指出了一些违背谈判规则的行为,并透露将采取一系列内控措施为未来几年的谈判作准备。

  与此同时,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月度形势报告显示,1月至5月,我国钢铁行业利润同比下降了37.4%,钢铁业并没有因宝钢两次提价的带动而回暖。

  谈判机制漏洞

  昨天,“对此表示遗憾”、“强烈希望供需双方共同研究,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这样的措辞出现在协会表态中。

  协会指出,违背谈判规则的行为主要是现行矿价谈判机制上的问题和漏洞。在谈判最敏感的时候,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单方面公开披露其谈判报价。这明显是通过公开信息渠道与另两家矿山巨头“暗通声气”,客观上形成“价格联盟”。

  据透露,澳矿巨头曾经围绕10%至15%的涨幅与中方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讨论。但自从获悉淡水河谷公司报出了24.6%的涨幅,澳矿就不再继续此前的讨论了。

  此外,个别矿山公司在与钢厂的谈判中,把供矿合同与供煤合同挂钩,用煤价的下跌来换得矿价上涨的“风声”,以影响谈判的进程。在谈判的最后阶段,矿山方绕开由需求地位决定的三大钢铁业“主谈企业”,选择市场代表性不足的钢铁企业作为突破口。矿山方一度还向中国钢厂提出“5月底前必须确认价格”,所有这些做法都违背了谈判规则。

  加强内控和外调

  为了规范铁矿石进口贸易秩序,协会、商会呼吁将提高进口铁矿石企业的集中度,提倡依照国际惯例把现货贸易转变为以长期合同为主。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业协调和企业自律工作。

  另外,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决定,在2006年、2007年分别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300立方米及以下的小高炉,在铁矿石进口方面也要严格控制进口铁矿石的流向。

  宝钢集团的谈判代表透露,中方在谈判中最直接的“软肋”就是国内铁矿石现货市场与长期合同矿之间每吨15美元以上的价差。而这个价差的背后就是中国分散型进口市场的“松散和无序”。 记者 陈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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