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重庆:骗社保最高可罚3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6 20:39
人浏览
  据新华社讯 重庆市政府最新消息表明,从2007年至今,重庆已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近千件,涉案金额上千万元。今后,重庆将加大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骗保”者最高将被处3万元罚款。

  近年来,各种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屡禁不止。2007年,重庆茂荣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21名肾病患者虚构劳动关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达411万元。

  为加大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即单位或个人通过隐瞒事实真相、虚构相关条件、伪造变造相关材料等方式领取或提供相关证件、支付凭证协助他人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行政处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退还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取消社会保险服务资格;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退还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配合、不协助甚至阻碍查处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