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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办保险为幌诈骗百万 自首后被判六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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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岁的马某,曾经以帮人办理保险事宜为由,通过扣留保险费或赔偿金、收取好处费等方式诈骗钱财,尝到甜头后,他又以相同方式诈骗100多万元。虽然后来有自首情节,但近日他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7年底,马某与山东潍坊两家保险公司的营业经理联系,称可以帮他们拉保险,很快得到了对方的同意。2008年1月份,马某就以这两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与潍坊两家汽车俱乐部的负责人联系,称只要负责人把保险业务交给他办,他就可以从中提取 25% 以上的回扣。两家汽车俱乐部的负责人都知道平常的保险回扣在20% 以下,不由动了心。 在后来的3 个月时间里,两家汽车俱乐部让他帮忙办理了40多起机动车保险业务,并从马某处拿到了保险费高达100多万元的保单。

  但是,马某并没有把他从汽车俱乐部收取的保险费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向其索要拖欠的保费无果后报了警,2009年3月底,马某被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马某在2008年3月份还以帮助一位市民理赔为名,扣留了1.8万元保险赔偿金,在同年4月以帮一位保险公司业务员拉保险为名,收取了1.6万元“好处费”。法院认为,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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