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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客户经理雇人扮客户诈骗保险公司28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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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杨某,利用其曾在保险公司工作时累积的客户资料,离职后雇用他人“扮演”原客户,两次诈骗保险公司金额达28万。青羊区检察院以杨某涉嫌骗取贷款罪提起公诉。昨日,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杨某原系某保险公司客户经理,2008年1月份离开保险公司并自行开公司。检方指控,2008年3月11日,杨某持其在保险公司工作时的客户小丽(化名)的保单,雇佣他人(在逃)假冒小丽,在保险公司以小丽的名义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双方签订了23万元的贷款合同。杨某顺利地通过事先以小丽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得到了保险公司转账的23万元。

  2008年8月12日,杨某又假冒其原来的客户刘某到保险公司挂失并补办保单,故伎重演雇人假扮刘某,并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以刘某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双方签订了贷款5万元的保单质押贷款合同。8月20日,保险公司又通过转账将5万元转到了杨某以刘某名义开户的银行卡上。2009年2月3日,在杨某企图利用相同方式假冒原客户白某,再次骗取保险公司贷款时被发现,后杨某向被害单位交代了诈骗的事实。

  杨某在庭上辩称,她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己的公司开业不久,经营又受到地震影响,亏损严重,才想到请人假扮原来客户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办法”,并在大街上找了两个人当“演员”。杨某说,被假扮的客户“都是自己的朋友”,之前以为“应该没有关系”,还称自己“不懂法”。但她表示自己被发现后主动交代了所有事情,并且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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