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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贷款先买保险 出了事咋又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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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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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花园镇村民陈兴户因建房需贷款,被要求先买保险。陈兴户的妻子敬某称:在贷款先买保险的情况下,在保险公司业务主任王某处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半年后,陈兴户检查患了肝癌,陈兴户的妻子敬某向王某报案,对方要她先医病。保期满一年要求续保,也被“善意”劝阻。今年6月,陈兴户病逝,负债5万多元的她多次要求理赔,均被推诿拒绝。

  投保人: 办贷款先买保险?

  2009年3月,42岁的陈兴户建房缺资金,恰遇三台县邮政局光明邮政代办所投递员王某在乡下揽储。陈兴户要求贷款4.5万元。贷款前,王某递上名片,要求先买保险。在敬某保存至今的名片上,王某在保险公司的头衔是业务主任。陈兴户3月31日购买了2742元的XX两全保险(分红型)和XX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42年。也就是说,陈兴户要活到80岁,保险公司才退还本金。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没有就免责条款对陈兴户进行明确说明,也没有人要求陈兴户先去医院体检再投保。

  2009年10月,陈兴户肝部疼痛,同月28日确诊为肝癌。敬某说,病情确诊后,她给王某打电话报案,要求理赔。王某说投保后有一年观察期,没过观察期发病,最好莫声张。今年3月30日,投保一年满期,她借债要求续保,王某说先治病要紧,今后会理赔。今年6月6日,陈兴户死亡。敬某找到主管王某的邱某,邱某说,要想赔,只有喊医院更改患病时间,要不就只能退本。

  业务员 到手的钱不可能不挣

  记者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王某说,她只是邮政代办所的代办员。陈兴户买保险半年后患了肝癌晚期,说明他原来就可能有病,按合同约定,不能理赔,其外是一年满期后,他们没有继续投保。对敬某要求续保遭拒的说法,王某说,客户续保交款,她可以按比例提成,到手的钱不挣,可能吗?

  芦溪服务部经理邱某称国家政策规定,贷款必须买保险是为了防范风险。陈兴户这份保险是贷款时买的,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在一年观察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不能理赔,只退本金。

  三台县支公司负责人罗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邮政和他们签订了代理协议,但不理赔的主要原因是一年内查出重大疾病,在宽限期没有补交续保费,其次是人在脱保后死亡。

  投保人:挖好陷阱让我们跳

  记者在保险合同第六页XX保险(分红型)条款第六条保险责任第二款中,找到了“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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