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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只报案没理赔 为啥保险费用还要上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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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称,交强险部分并没有上涨,上涨的是商业保险,这个保险公司是可以自由制订的

  我们出租车每年的保险费用都很高,一般都要上万元。今年10月,我的车保险到期了,就去太平保险绍兴中心支公司续保,没想到我的保费比去年足足高了3600多元。我找保险公司讨说法,他们的理由是我曾经出过险,因此上浮了我的保险费。

  对于这样的解释,我无法接受。我的车在2009年12月确实发生过一次事故,但当时我只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并没有要求其理赔。按照我的理解,既然没有赔偿,那么我上一年度的保险就不属于出过险,也就不应该上浮第二年的保险费用。

  为了这事情,我和保险公司交涉过多次,他们的态度不是很好,还说什么他们是保险公司,他们说了算。不保险我的出租车就不能上路营运,没办法我只好交了这笔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做事情怎么能没有依据说多收钱就多收了呢。

  汤妹调查:接到裘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汤妹首先咨询了保险业的相关人士。他们解释说,保险公司是根据保监会《新车险》中的条款来对车辆保险费率进行规定的。根据该规定,车辆出险越少,得到的优惠越多。这个出险是指保险公司发生车辆赔款的次数,如果是多方事故,而本车无责任的,则不算是出险。按此规定,无论事故大小,只要保险公司进行了赔款,都算“一次事故”。新规规定,上年没有发生车险赔款的,续保时可打折。反之,如果上年发生过事故,那么保费就要相应上浮。

  “像裘女士这样在上一个年度仅仅是报案,并没有要求理赔,应该不属于上浮的范围。”业内人士表示。随后,汤妹又联系了太平保险绍兴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郭先生,他表示,按照规定,当年度没有理赔,第二年确实不应该上浮,但这仅仅是指交强险。裘女士的保单里交强险部分确实没有上浮,还是保持原价,而上涨的部分是商业保险,这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自由制订的,说白了就是市场行为,保险公司这么开价,投保人也可以自由选择投还是不投。

  郭先生解释说,公司所有的保险都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不可能胡乱涨价。裘女士的出租车保险费上涨原因有很多,主要还是因为出租车属于高危车辆,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整个出租车的基准保险费都整体上调。另外,裘女士的出租车在往年也有出险记录,因此公司根据其车辆的具体情况决定具体的保费。

  “裘女士的投诉其实还存在一个主体错误的问题。”郭先生说,裘女士驾驶的这辆出租车并不是她本人的,而是出租车公司的,保险的主体也是出租车公司,而出租车公司对于这起保险没有任何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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