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营销员意外坠崖身亡保险赔偿17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06:00
人浏览

  中国人寿福建省松溪县支公司营销员陈瑞金5月9日上午独自一人上山打猎后失去联系。5月12日凌晨,在山上被亲人寻找到时已不幸坠崖身亡。陈瑞金妻子是中国人寿松溪支公司的一名客户经理。获悉这个不幸的消息后,公司领导、理赔人员及同事第一时间前往陈瑞金家中进行吊唁慰问并了解情况。

  据公司电脑系统查询,陈瑞金于2003年投保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投保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一份,意外身故保障共为11万元。陈瑞金是中国人寿营销员,根据保险代理人“基本法”的规定,还可以获得6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障金。

  7月13日,陈瑞金的妻子、松溪公司银保部客户经理兰尉英终于从伤痛中恢复过来,备齐公证书等多类文件后向中国人寿提出索赔申请。7月15日,受益人兰尉英收到公司理赔中心发出的11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领款通知书。与此同时,南平分公司也发出了6万元的领款通知书。7月16,日陈瑞金的17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通过银行转账转到受益人的账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