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参与火灾房屋保险 3元投保获理赔60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13:24
人浏览
  今年2月25日凌晨,梁河县平山乡勐蚌村那棒第二村民小组尹自安家中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虽经奋力扑救,家园仍被全部烧毁。经过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调查,中国人保财险梁河支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将6000元保险赔款送到受灾农户尹自安手中,这是年初尹自安3元投保时没想到的。

  梁河县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面,是典型的山区县,消防基础薄弱,农村火灾占全县火灾的80%以上。梁河县政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借鉴其他地方消防建设经验,与县财产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协议:县人民政府作为投保人,由政府和农户共同出资的方式为全县农户统一投保房屋火灾保险;全县农户房屋保险按照每年每户6元的标准收取保险费,保险金额为6000元;为减轻农民负担,保险费按照两级承担原则收取,县财政承担50%,农户承担50%,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32000多农户投保。从2005年在全县实行农户火灾保险以来,梁河县政府为全县农户投入了近20万元的保险费。目前,县保险公司共对发生火灾的15户农户进行了理赔,理赔金额达41574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