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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人旅途中骨折 旅行社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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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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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出行前最好多买份保险

  本来是高高兴兴出门旅游,谁知半路上因为车辆剧烈颠簸而受伤,导致脊椎骨爆裂,九级伤残,向大巴车主索赔无果,向旅行社索赔也吃了个闭门羹,为此,永康芝英街道的应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昨天,永康法院一审判决,由旅行社赔偿。

  此事在金华旅游业内引起很大震动。某旅行社老板吴某告诉记者,他们接待老年团时本来就很慎重,现在都会在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外再加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样出了事也会有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颠出老人九级伤残

  去年3月16日,应某所在村的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去桐庐瑶琳仙境一日游。武义一家旅行社接了这笔业务。

  当车辆行至永康望春桥头地段时,车辆剧烈颠簸,坐在最后一排的应某颠了起来,落下时腰部与车座发生碰撞,65岁的应某当时就觉得腰部很疼,到了桐庐医院,医生诊断应某腰椎体爆裂性骨折,九级伤残。

  法院判旅行社赔偿

  应某向大巴车主索赔无果后,又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请求,也被拒绝。去年11月29日,应某将旅行社告上法院。

  庭审时,双方争论得很激烈,旅行社认为应某受伤是由大巴车行驶不当,该由大巴车主承担责任。而且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旅行过程中,因旅游者自身或第三人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旅行社只负有协助处理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应某则认为自己是在旅行途中受伤,旅行社当然应该负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旅游团的组织者,应当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双方在合同中关于被告只负有协助义务的约定,违反法律,被判定为无效。应某可以选择大巴车主或者旅行社两方中的任意一方赔偿。所以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应赔偿应某6万多元。“如果旅行社认为该由大巴车主赔偿,可以另外再起诉!”法官告诉记者。

  老年人出行前最好做个体检

  目前的旅游市场上,“夕阳红专列”、“爸妈之旅”、“快乐老人专线”、“夕照青山旅行团”等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的旅游产品随处可见。然而由于老年团的特殊性,旅游行程中,又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旅行社接待老年团时都比较慎重。

  “前段时间金华有个老年团也有一个老人出事了,也是要求旅行社赔偿的。”吴老板说,老年团中,经常会有游客突然身体不适,中途就要到医院就诊,甚至会发生突然死亡。“这都对旅行社的‘配护’能力提出要求。配备专业随团医生是最基本要求。”

  早报提醒,老年人在准备外出旅行前,最好做一个身体检查,并要求旅行社在购买责任险外再加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万一发生什么意外,也不会遭遇索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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