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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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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影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和影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3)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共设两科:"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包括相关法律和保险公估案例分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4) 考试范围

  1、保险理论与实务。

  2、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3、公估案例分析: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利润损失保险、飞机保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编辑成《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与条款汇编》,供考生参考。需要的考生请直接与考点联系。


(5)其他有关报名和考试、购书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联系,也可拨打查询热线1689713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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