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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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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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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外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

  (二)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

  (三)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

  (四)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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