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险公司工伤评残标准是怎么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20:21
人浏览

  员工在发生伤亡之后,都是需要启动相关的工伤赔偿程序的,而在保险公司中,自然也不会例外,但是保险公司对于相关的工伤是有着自己的评残标准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保险公司工伤评残标准是怎么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保险公司工伤评残标准是怎么样

  一、保险公司工伤评残标准是怎么样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鉴定标准当然会有差别。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二、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法院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笔者认为,对这类诉请,不应合并审理,因为:1、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2、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

  三、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同样应适用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起算时间为实际赔偿之日即是属于《民法通则》第137条中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保险公司对于其员工,发生了相关的工伤事故后,就会按照自己的工伤评残标准来进行相关的处理,好了以上就是保险公司工伤评残标准是怎么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