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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辽宁中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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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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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筹):

  你公司筹备组关于辽宁中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中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19号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军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此复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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