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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1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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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铜陵县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相结合制度,实行“先参保、后补贴”的办法,在12月底前为全县3911头能繁母猪建立了保险,并对饲养户给予直接补助。

  据了解,该县农委、财政、财产保险等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建立的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每头能繁母猪年参保额为60元(其中财政承担80%,养殖户承担20%),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该项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重大病害(败血症、蓝舌病等)、自然灾害(雷电、暴雨等)、意外事故(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原因造成保险能繁母猪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相关保险合同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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