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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欲起诉平安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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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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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83期报道了湖南邵阳市民周小华在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其丈夫厉先成为“意外溺水身亡”的证明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依然以自杀为由拒赔保险。随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龚妮娜与首席核赔陈女士来到《法制周报》进行澄清。

  龚妮娜向记者出示了2008年7月21日的补充取证,依然认为厉先成是自杀身亡,补充证据为证人赵淑芳(报警名为“赵智珊”)的证明,以及平安公司工作人员在厉先成身亡现场的补充勘查。经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证明,赵淑芳系当时的目击证人,赵淑芳表示“亲眼看到厉先生直接爬上桥护栏,未做任何犹豫跳下去”;平安公司工作人员勘查现场后得出结论:“我们勘查了资江一桥的现场,排除了厉先生因失足等意外情况掉入河中的可能。”同时,龚妮娜表示已经将案件移交理赔部门处理,愿意与投诉人进一步协商。

  7月24日,作为保险受益人的周小华与其代理人田先生向记者反馈,平安人寿公司根本没有联系过她们。田先生认为,平安公司在媒体介入后才进一步取证希望得到更为确凿的证据,这足以证明平安公司对客户的轻视,因为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就应当理由充分,而不能因为有媒体报道了,才去进一步取证。保险公司提出的证人赵淑芳的言词证据,无法推翻公安机关的证明;而平安公司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的结论“现场排除厉先生因失足等意外情况掉入河中的可能”更没有任何依据,这并不能证明厉先成系自杀身亡。她们同时表示将起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并希望本报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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