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擅自支付冻结款 保险公司被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1 07:20
人浏览

 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对一家保险公司擅自支付法院冻结款,给予该公司罚款3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霍邱县一位居民王某因与高某婚后经常发生矛盾,王某遂一纸诉状将妻子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她离婚。因被告高某在保险公司有5万元退保款,原告王某于起诉当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后,保险公司冻结了高某的5万元,并在法院的协助冻结回执单上填写了已冻结高某5万元字样。一个多月后,保险公司视法律规定于不顾,在未解冻的情况下,擅自向被告高某支付了被冻结的5万元。霍邱县人民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限期追回擅自支付款项通知书,该公司至今未追回,致使法院判决书无法执行。

  针对保险公司擅自支付法院冻结款的事实,霍邱县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决定,自知违法的保险公司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