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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困难职工可享受医疗保险补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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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沈阳市总工会作出决定,凡符合补助条件的在职困难职工,按照当年本市城镇户籍成人缴费标准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沈阳市总工会2009年给予每人200元补助。享受工会补助的职工要具备以下条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已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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