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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户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领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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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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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31日上午,在莱城区茶业口镇农村低保家庭住房补贴发放现场,81名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领到8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自此,全市要保障的1000户此类家庭将在春节前全部领到补贴,其中修缮户838户,租房户54户,购房户108户。这标志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了城乡覆盖。

  据调查,我市共有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4000余户,全市计划利用四年时间每年保障1000户,到2012年基本解决农村低保家庭住房困难。

  阁老村72岁的解同新,四间草房都漏着天,连窗户都被有精神病的老伴砸烂了。2009年9月份取得修缮补贴资格后,在村委的帮助下,花了3000多元钱把房子挂上瓦,把土坯墙泥了一下,今天他领到了3000元的修缮住房补贴,非常激动:“有了这钱,房子也修好了。多谢政府对贫困户的关怀。”

  茶业口村梅绪翠和老伴租了三间房子住,一年2000元的房租。领到800元的租房补贴后,她说,有了这些钱,我们就不觉得那么压得慌、愁得慌了。

  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莱芜市创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运作方式,探索建立了集救助机制、联动机制、退出机制为一体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货币直补制度。截至目前,已有4417户城市低收入家庭通过领取政府租、购房补贴,改善了住房条件,有1186户困难企业职工通过批准集资建房解决了住房困难。2008年,莱芜市在全省还率先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家庭和城中村居民纳入了城市住房保障范围,目前已有761户农民工家庭和725户城中村居民领到了补贴。

  2009年,我市将住房保障工作延伸到农村,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货币直补的方式对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救助。《莱芜市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村低保家庭中住房残破简陋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危房户或无房户,可申请农村低保家庭修缮补贴、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修缮住房的,给予每户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修缮补贴。租赁住房的,按实际租金给予租房补贴,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800元。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的,给予每户1.2万元补贴;购买农村闲置房屋的,按实际购房款的6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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