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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工作经历无养老保险 海口有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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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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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陈敬儒)自7月起,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社保工作重点将结合《社会保险法》规定和海口市实际情况,着力研究解决5大突出问题。

  据了解,海口将进一步完善海口市实行的新农保制度,抓紧建立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研究解决曾经有过单位工作经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即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通过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其医疗保险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确定实施工作;抓紧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承担者和追偿等问题;部署开展工商、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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