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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卡启用可以存钱缴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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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参保人员,拿到新社会保障卡的,激活时若与银行签订了《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简称《同意书》),那从这个月开始,参保费用就要存进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里。

  12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表示,从5月6日起,首府开始通过各家银行发行并启用新社会保障卡,它加载了金融功能,既是社保卡也是银行卡,缴费参保、看病用这一张卡就可以。

  用哪张卡缴费,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没激活且没与银行签订《同意书》的,仍可使用以前缴费的银行卡缴费参保。该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6月20日,他们将通过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的缴费银行划扣相关费用,务必保证选择的扣缴银行卡存有足够金额。

  在职职工,因为有单位依托,个人不用考虑缴费银行卡的问题。但是对于在单位申领了社会保障卡,目前已离开单位并个人缴费续保的,因为存在单位经办人员受委托代为签订《同意书》的可能,参保费用有可能通过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代扣。目前的条件,只能在划扣以后查询相关记录,保险起见,可以选择在两张银行卡里都存进足够金额。若经济条件不允许,错过本月扣款,可在下月扣款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至扣缴银行卡。

  新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在银行激活金融功能时同时激活,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首次使用后,原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全额转至新社会保障卡中,原卡将自动停止使用。

  据悉,除了缴费参保、购药看病,6月1日起,首府试点将各项社保待遇直接发放到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试点的对象,包括已领取新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签订《同意书》,并在首府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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