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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今起实地考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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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从今日起,市人社局将对初步通过审核的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其是否具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据悉,今年5月份,市人社局启动2013年度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工作,共有442家零售药店申请定点资格。经过初审,359家零售药店符合申请条件、申报资料齐全,通过了资料审核。按照工作安排,市人社局将于6月17日—26日对已通过资料审核的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考察。

  已通过资料审核的零售药店,需将本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证照、驻店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或相关证件以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留存在店内以备查验。实地考察时,如零售药店无法现场提供上述资料,即按无该资料处理,该项考核内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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