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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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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人到保险公购买保险,投保过程中需要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存在疑义,容易造成混淆或者是约定不明的。那么,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投保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

  1、投保人的姓名与住所:明确投保人姓名与住所,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前提。这里需说明几点:被保险人不是一人时,需在保险合同中一一列明,经保险人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中除载明投保人外,若另有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还需要加以说明;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有特别约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有指示式和不记名两种。在指示式合同中,除记载投保人的姓名外,还有“其他指定人”字样,则可由投保人背书而转让第三人,在无记名式保险合同中,无须记明投保人的姓名,而随保险标的物的转移而同时转让第三人。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的对象,是保险作用的对象,也是可保利益的物质形式。

  3、保险风险:是保险人对投保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的风险因素,也必须在合同中一一列明。

  4、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标的用货币计量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承保金额或订入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价值,它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的最大限额。

  5、保险费和保险费率:这是对于所购买的险种的计算费用,包括购买该保险所需要支出的费用以及后期续费的优惠等等。

  6、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此条款中会对该险种的赔付范围和赔付限额进行限制,例如交强险,只能是在一定的赔付范围内取得保险赔偿金。

  7、保险期限:此次购买的保险持续的时间和索赔的期限。

  8、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保险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9、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保险合同通常以保单的形式出现,保单是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的一种凭证,也是索取保费的依据。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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