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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共保与再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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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的江苏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将建两座一百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发电机组,总造价三十二亿美元,是中国与俄罗斯目前最大的经贸合作项目,也是中国最大的核电项目。今年四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共同为它承担了建筑工程安装保险业务,保险金额高达十八点五亿美元。为合理分散风险,巨额保险的大部分份额将安排国际分保,确定瑞士再保险公司为此次保险的主要再保险人。

  这一则新闻告诉我们,对于高风险,投保金额巨大的保险项目,保险公司往往会采取联合承保,也就是共同保险(简称共保)。也可以由一家保险公司独自承保,再将一部分或全部风险转嫁给一家或几家(再)保险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再保险或分保。共保后也可以再分保,几家再保险公司也可以对一个要分保的标的进行共同分保。

  共保和分保的共同点是几家保险公司承担同一保险标的的风险责任。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保险标的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同时向共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接受分保的保险人只对分出的保险公司负责,一般不直接赔偿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只能直接向原保险人索赔,然后,由原保险人按分保比例向再保险人摊回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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