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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汽车贷款未还 车行扣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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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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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江西省鄱阳县人张某驾车与朋友一起去景德镇办事,却被车行将车扣押下来,理由是张某没有履行当初办理买车贷款时签下的还贷合同。

  16日下午5:30时,被扣车辆的张某一行与车行交涉车辆被扣一事,110巡警接到报警求助电话赶到现场进行调解。

  据车行工作人员刘先生称:张某于2005年4月份在车行贷款买了一辆轿车,当场付了30%的首期后,张某将车开回了家。从2005年4月到2006年4月间,张某每个月都能还上1400元贷款,但从2006年4月份至今,张某没有还一分钱贷款,现在还贷欠款已累计到了1.5万元。车行、银行、保险的工作人员先后3次到张某家中都未要到欠款,这次将张某的车扣下也是无奈之举。

  张某解释:他在2006年曾遭遇一起车祸,按理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他1万余元,因为车辆还是挂在车行的名下,理赔的钱将会先打到车行的账上,再由车行转给他,他准备用这笔钱来还贷。

  经过双方反复磋商,张某打电话叫朋友送来1.5万元,将贷款补上,并且请一名公务员朋友担保,重新签订了一份贷款还款合同,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对此,江西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健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中,张某因违反还贷合同,没有及时还贷,并拖欠还贷期限达13个月之久,贷款合同自动中止,而作为担保方的车行有义务为发放贷款的银行挽回损失,车行扣押贷款抵押物的行为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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