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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要求强化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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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发文要求强化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地位和规范管理等问题。

   目前我国保费收入有很大部分是通过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现的。但由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在法律地位上并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现实中屡有发生管理和认知混乱的现象。

   保监会此次下发的《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录用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时,应当明确说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险营销员而非公司员工。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进一步规范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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