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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闹失踪理赔陷僵局 艰难的索赔之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4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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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徐女士驾车在大连路曲阳路遇红灯,被后面的一辆上海牌照车追尾,造成倒车雷达损坏。当时,交警认定肇事司机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按照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徐女士提出500元的物损赔偿,可陆某认为价格太高,于是双方约定次日到陆某投保的平安财险指定定损点。于是徐女士开始了艰难的索赔之旅。

  两次定损 差价悬殊

  第二天,徐女士驾车来到金沙江路的一家4S平安定损点,肇事司机陆某未能按约出现;平安财险定损员给出350元的定损价,竟然要比4S店790元实际维修价低了一倍还多;徐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个定损价,平安财险理赔部又表示可以请定损点重新定损追加费用。

  到6月14日,平安财险同意790元的定损价格。同时,平安财险的工作人员还告知徐女士,根据理赔程序,必须自己联系陆某,并在他到维修店垫付790元后,才能修理倒车雷达。于是,徐女士将维修店地址、工作时间、理赔程序等一系列内容,以短信形式逐一发到陆某的手机上,催促其尽快去办理。

  业内人士指出,平安财险车险定损随意性较大,定损点的定损价与实际修理价相差悬殊,而平安财险理赔部又可以追加定损费用,看上去没有可依照的标准,只听任由客户或维修厂“摆布”。

  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的定损工作有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包括维修与更换的尺度、配件价格、人工费等等。同时,根据指定维修企业的等级差别、定损价格也有差异,4S店人工费和配件价格较高。平安财险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和多年定损经验,按说不应该出现这种定损价格却远低于4S店实际维修价的情况。

  重新定损、追加费用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中需要非常严格的程序。不仅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推翻之前的定损记录,而且要得到主管部门领导的签字认可。发生二次定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定损员在了解实际维修价格的情况下,为降低赔付有意给出较低的定损价;二是定损员欠缺专业水平,不能很准确地把握市场实际的配件和维修价格,结果造成如此大的误差。

  服务为何缺乏主动性

  7天后,徐女士再次与平安财险指定维修店洽谈,工作人员表示肇事司机至今未去付费。当徐女士再试图联系陆某,电话便一直无人接听,后来索性关机。工号20358的平安财险客服人员表示,徐女士可以先行垫付,等找到肇事司机后,再按单据去办理赔。

  不仅如此,最让徐女士接受不了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态度不佳。徐女士说:是不是一旦自己失去等待的耐心,平安财险公司就可以不必再支付这笔钱呢?

  从事故车辆定损开始,到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流程,再到催促被保险人去垫缴维修费用,所有的事项都是徐女士在办理,平安财险只是被动地履行着告知义务。按照徐女士的说法,平安财险的工作人员在拨打肇事司机手机关机后,便表示无法联系到被保险人,要求自己垫付修理费用。

  据了解,投保车险虽然流程相对简单,但仍需要投保人提供车辆真实详细的信息,以确保保险公司掌握被保险车辆的保险信息。

  徐女士车辆的受损事实相当明显,警方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在发生无法找到被保险人的情况下,平安财险完全可以凭借车辆行驶证的信息或者通过代理人、中介公司找到相关责任人;从另一方面看,上海本地车辆从2004年开始通过网络投保强制三者险或者交强险,既然保险车辆全责,保险公司应采取人性化的服务,先行向徐女士支付赔款,然后补办理赔手续。

  市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人士认为,对于事实清晰的交强险或者强制三者险理赔事故,保险公司应该主动履行理赔义务,通知被保险人尽快办理理赔,而不是采取不作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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