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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单独损坏 保险公司也管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4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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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司机都知道,在车险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轮单独损坏,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似乎已成为一种行业惯例。然而,随着4月1日2007版车险的正式上岗,这一惯例有望成为历史。

  记者昨日从太平洋产险四川分公司获悉,为配合4月1日开始实施的2007版新车险,该公司的新附加险已提前亮相。最有特色的是,太保这次推出了一款新附加险产品---车轮单独损坏险,为全国独家。

  营业用车不在投保之列

  据称,太保的这款新附加险名叫“车轮单独损坏险”。保障范围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机动车的车轮(包括钢圈)单独损坏。

  “比如开车去乡下,轮胎被扎了、割破了,这都属于保险范围。”太平洋财险四川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李强昨日告诉记者,该险的投保范围为“家庭自用车、党政机关、企业非营业用车”,其他像营业车辆,如公路客车、营运货车、出租车均不在投保之列。

  据李强介绍,在4月1日以前的所有车险条款中,对于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车辆仅发生轮胎单独损坏,没有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据介绍,该险种为车损险的附加险,标准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以一辆10万元的私家车为例,购买这款附加险标准保费为200元。

  业内人士称太冒险

  “这个险种有意思,不过风险可能有点大!”昨日,某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因为车祸造成车辆损坏,包括轮胎损坏,是属于车损险赔的保险责任,但如果仅是轮胎单独损坏,以前都是“责任免除”的范围,“不是因为保险公司赔不起,而是因为道德风险很大,容易引发纠纷,因为轮胎本身是个损耗品。修车场有那么多废旧轮胎,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怎么办?”

  另一家财险公司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由于在4月1日后,保险业协会将2个主险及6个附加险统一,使用统一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要想吸引车主,就只能在两方面下工夫:一是强调自身服务,二是推出特色附加险种,他承认,太保的新产品很有新意,但风险也大,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是个挑战。

  针对同行的一些质疑,李强表示,推出该险种一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管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另外,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否有钱赚,“不能单看一个险种的盈亏,而应该从整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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